一、在上下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算工傷嗎?算。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
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
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
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
交通事故。二、相關法律規定依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該條例第十五條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和用工單位因工傷認定發生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工傷
保險條例》的相關要求規定: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
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
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
醫療機構急救。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
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
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
醫療待遇,按照基本
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
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發生工傷的可以根據相關的工傷條例,要求
保險公司或者是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這些賠償請求的前提是構成工傷的情況,所以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申請,一般當事人自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