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
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難道房屋買賣
合同要經過建住局嗎?很多人不了解,可能造成忽略法律。接下來就由為您解答。
一、房屋買賣
合同
房屋買賣
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
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
合同。房屋買賣
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
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
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
合同;(3)房屋買賣
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
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二、房屋買賣
合同要經過建住局嗎
房屋買賣
合同的主要條款編輯房屋買賣
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
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
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
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
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
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
建筑面積;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
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
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
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
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
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
合同,保護非
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
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
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
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
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
違約責任等。
7、
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三、手續費用
手向續費用編輯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
合同,
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
合同。使用自制
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
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具體手續和費率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房屋買賣
合同要經過建住局嗎?總而言之,房屋買賣
合同是不需要經過建住局的。買賣雙方所簽署的
合同本身就受法律保護,維護了買賣雙方的利益。如果要經過建住局的話,那就出現了第三方。如果您對此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向進行詳細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