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戶口自動遷回原籍嗎?
離婚戶口不會自動遷回原籍,
離婚只是解除婚姻關系,不涉及戶口關系,需要自主遷回戶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的方式遷回,需要當地村(居委)出具你們的關系證明,再去派出所辦理。男女雙方的可以在同一戶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將戶口遷移走,需要先找到戶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
房產等,接收地同意后,當事人自行到現戶籍地公安機關遷出戶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然后完成戶口遷移。二、
離婚后戶口有這幾種處理方式:1.遷回原籍
離婚后的戶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并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進行。關于
離婚戶口遷移,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公民可以根據當地戶籍的有關規定,原戶口所在地同意遷回的,可以就回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2.另立門戶由于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通常情況下,是需要有獨立的
房產作為條件的,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在我國,
離婚方式會對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產生影響。
離婚包括協議
離婚和訴訟
離婚,相應地,法律也規定了不同地戶口遷移手續。如果是訴訟
離婚或者調解
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3.再婚后再遷
離婚后再婚,需要遷移戶口的,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需要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戶口遷入申請。一定要在提交申請的時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結婚證等。4.不遷出夫妻雙方
離婚后,女方戶口并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
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
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對于
離婚的情形,夫妻一方的戶口需要遷出,原籍是可以選擇的遷移地點,也可以投靠父母或其他親屬。戶口若是沒有其他遷移地點的,可以選擇遷到原籍。也即不管是任何方式
離婚,沒有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戶籍都不會自動簽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