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遺囑真實性訴訟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確認遺囑真實性訴訟流程是怎么樣的?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遺囑糾紛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三、遺囑糾紛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通常為三到六個月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綜合上面所說的,確認遺囑是否真實都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是需要有合法的證據才可以實施,而且還要結合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
起訴,所以,在處理之前就一定要多咨詢一下,只有合理、合法才能確保給出一個公平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