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打借條借錢可立詐騙嗎?沒打借條借錢也不算詐騙,即便是借錢不還也不是詐騙。借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不能將其定義為詐騙,詐騙是指非法占有,運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大量公私財產的行為。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
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二、欠錢不還怎么收集證據?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3、收集對方財產信息三、欠錢不還的
起訴流程是怎么規(guī)定的?(一)當事人
起訴,首先應提交
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 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
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
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yè)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商業(yè)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
合同、協(xié)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fā)貨憑證、往來信函等。(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xù)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xù);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六)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xù)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欠錢不還跟詐騙之間沒有可比性,另外,債權人手中沒有借條的話,也可以收集其他的證據,像是轉賬憑證,證人證言,只要證據充分還是可以向法院
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