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一定要公證嗎
在獲得
商標許可后,很多人會產生這樣的疑惑:
商標許可一定要公證嗎?
商標許可公證有什么好處,可以規避什么風險?在
商標交易過程中,是否有
商標許可公證的需要?下面一起來了解
商標許可是否一定要公證的相關知識。
一、
商標許可一定要公證嗎
在
商標轉讓交易過程中,賣家和買家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在轉讓流程中增加了
商標公證這一流程,就是需要提供
商標公證書來證明
商標權已經被成功轉讓的手續。
二、
商標法對
商標許可是如何規定的?
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使用其注冊
商標,必須簽訂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并應在許可
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許可人報送
商標局備案,并由
商標局予以公告。向
商標局辦理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適宜的,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
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到
商標局辦理。客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證管理局指定的
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每一件
商標應簽定一份許可
合同。許可
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
許可使用的
商標及其注冊證號;(二) 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三) 許可使用期限;(四) 許可使用
商標的表示提供方式;(五)
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六) 在使用許可人注冊
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商標注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冊
商標的,其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中應當含有允許被許可人第三方使用的內容或者出具相應的授權書。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應當按照許可使用的
商標數量填報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表,并附送相應的使用許可
合同副本及《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通過一份和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
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
商標數量報送上表示用許可
合同備案表及《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但可以只報送一份使用許可
合同副本。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許可人應當按照許可使用的
商標數量繳納備案費。繳納備案費可以采取直接向
商標局繳納的方式,以可以采取委托
商標代理組織繳納的方式。具體收費標準依照有關
商標業務收費的規定
執行。《
商標法》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其使用該注冊
商標的商品的質量。被許可人應當在被許可使用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真實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三、
商標許可備案需提交材料:
(1)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2)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3)許可方與被許可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4)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申請書。
四、進行公證的資料準備:
1、
商標持有人是個人需要提供:
(1)個人身份證原件(2)
商標注冊證書原件(3)
商標受讓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商標持有人是公司需要提供: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2)
商標注冊證書原件(3)
商標受讓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公司章程以及股東決議書。我們在上文為您介紹了
商標許可一定要公證嗎的問題,由此可見,為了保護買方和賣房的
商標轉讓過程中自身的合法權益,
商標許可公證是有一定必要的。我們已經帶你了解了相關知識,如果你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請您來電咨詢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