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是一種比較新穎的刑事處罰措施,是將刑事處罰與社區教育相結合,避免犯罪分子脫離社會,造成脫節。不過適用社區矯正也是有具體范圍的。那么您知道社區矯正適用范圍是怎樣的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社區矯正適用范圍有哪些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對于非監禁刑和行刑制度的有關規定,社區矯正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種罪犯:(一)被判處管制的罪犯;(二)被宣告緩刑的罪犯;(三)被暫予監外
執行的罪犯,具體包括: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
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四)被裁定假釋的罪犯;(五)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罪犯。
二、社區矯正特點和好處
1、刑法謙抑思想和刑罰經濟原則。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和刑法理論的進化,人們日漸認識到刑罰尤其是監禁刑固有之弊病,對刑罰的啟動持更為審慎的立場,將其作為保護法益的最后手段和補充性措施。另一方面,以社區處遇替代監禁手段改造罪犯,更容易達到促使促使罪犯改悔向上、重新融于社會的目標,同時減輕了國家在刑罰運作上的投入和負擔,更符合經濟學的成本效益原則。
2、犯罪學上的標簽理論。“標簽理論”
在20世紀60年代末興起,并迅速成為犯罪學領域的主流理論之一。該理論運用互動觀點來解釋犯罪行為之形成過程。根據此理論,違規者一旦被貼上“罪犯”的標簽,就會在其心靈上打下恥辱的烙印,產生“自我降格”的心理過程,進而順應社會對其的評價,
“違規”甚至會被“合理化”而演變為行為人難以改變的生活方式。將罪犯判刑入獄無疑是最深刻的
“標簽化”過程,代之以社區矯正措施可以減少因這種“標簽化”帶來的負作用。
3、“大社會”觀念和社會福利思想。20世紀60年代,在西方出現了“大社會”(the Great
Society)觀念,該觀念充分肯定了人的價值,對社會和國家賦予了嶄新的定義。據此觀念,人民是國家最大的財富和資源,國家應致力逐求社會福利,盡力協助個人潛能之發揮,提高個人生活之素質,包括應加強對罪犯在內的缺陷者的輔助,使之能“再整合”
到社區中,從而提高全民的生活質量。在看完上述內容后,我們清楚的知道社區矯正適用范圍有哪些了,法律中具體規定了五類罪犯,各位可以在上文中進行詳細了解。要是你對此社區矯正還有其他方面的疑問,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