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罪處罰規定怎樣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 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商量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術倍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釋義:
本條是對侵犯商業秘密罪及其處罰的規定。本條共分四款。第一款是對侵犯商業秘密罪及其處罰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以下構成要件:
(一)行為人主觀上有犯罪故意,即有非法獲取、使用他人商業秘密從中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行為人實施了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ldquo ;商業秘密 ,根據本條第三款規定,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 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ldquo ;不為公眾所知悉 是指它的不公開性,只能是有限的一部分人才知道。&ldquo ;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 性 ,是商業秘密的另一特征。&ldquo ;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這里視為商業秘密的前提條件之一,如果權利人未采取保密措施,外人(包括內部人員中與該項秘密無 關的人員)輕而易舉地就能獲取這種信息,就不能視為商業秘密。&ldquo ;技術信息 指技術決竅、技術配方、工藝流程等。&ldquo ;經營信息 指經營決策,客戶名單等。本款 列舉了三種侵犯商業秘密的具體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ldquo ;其他不正當手段 既包括高薪聘請&ldquo ;挖人才 以獲取秘密,也包括重 金收買,誘使企業技術人員被露商業秘密等情況。&ldquo ;權利人 ,根據本條第四款的解釋,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ldquo ;披露 是指向他人透露、泄露。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這主要是指行為人由于與權利人之 間的
合同關系而合法獲取商業秘密,但是違反了與權利人之間的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向第三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許第三人使用其府獲取 的商業秘密,這同樣侵犯了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行為人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
本條對于侵犯商業秘密罪,根據后果或權利人的損失,規定了兩檔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