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有
合同無借條怎么辦?根據法律規定有
合同無借條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確實存在著借款的關系,之后去法院進行
起訴即可。當事人如果沒有欠條,想拿回借款的話,必須先想辦法把的借貸
合同關系固定下來。其方法包括:由對方補寫欠條或者還款計劃;對對方承認你們之間存在借貸
合同關系談話進行錄音;尋找能證明存在借貸
合同關系的證人等。若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訴,請求法院向該銀行調取該匯款憑證,并要求對方還款。關于對方下落不明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條規定:“債權人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
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二、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三、欠條糾紛訴訟中要什么證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證據的收集、保護和及時舉證就顯得尤為重要,不然就會面臨不利的后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
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是單位的要加蓋公章)、托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
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保存。對于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
保全;對于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對于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現在社會不管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要想獲得法院的支持,都必須提供非常有力的證據。最常見的就是民事方面的一些借款方面的糾紛,借條是最為直接有力的證據,沒有借條也可以提供其他的證據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