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
離婚威脅殺全家可以報警嗎??對方不
離婚還威脅殺全家可以報警,任何被人嚴重恐嚇威脅的,可以帶著證據報警。警方會找到恐嚇人,進行教育。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警方取證后,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處罰。構成犯罪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二、對方不同意
離婚怎么辦?1、協商不成,堅持
離婚的一方可持訴狀、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未成年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
房產證、車輛登記證書等證據
起訴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
離婚。2、
起訴離婚起訴狀需要按照以下的要求來書寫(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
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請求法院判決
離婚;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
離婚等情況。(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
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
起訴人簽字或蓋章。若是自己想
離婚,但是對方不僅不同意
離婚,還威脅說若是
離婚就殺害勸架的,此時是可以到公安局報警的,但是必須要有證據,只要這些證據確實能夠證明對方確實是實施了此類威脅行為,那么公安機關一般是會受理此類糾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