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職工死后哪些待遇算
遺產?
只要職工死亡了之后哪些待遇都不會算是
遺產的;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并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后,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
保險關系。
(一)喪葬補助費標準: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
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
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后,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二、
遺產包括的財產有哪些?
遺產包括積極財產與消極財產。
遺產包括以下財產:
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勞動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B、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個人所有的私房,儲蓄是公民個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個人所有的生活資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單位的公房)、公民以個人名義私存的公款儲蓄等,均不在其內。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歸公民個人所有的樹木、竹林、果園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種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荒灘上種植的歸其個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經營的歸集體所有的果園等,不在其列。
D、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E、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F、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除上述財產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也可作為
遺產,這主要包括:擔保物權和依法可繼承的用益物權;有價
證券;以財物為履行標的的
債權債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職工死亡了之后,用人單位所發放的待遇不會全部由死者的直系親屬獲得,對于這筆賠償費與死者是沒有任何的關系,也不會被認定為
遺產,
遺產的范圍只在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才可以進行分配,所以,在處理這筆待遇時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不會因此而引起各種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