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繼承順序是怎樣的?公積金繼承順序如下:1、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遺贈扶養協議進行繼承分配;2、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但有遺囑的,按遺囑進行繼承分配;3、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分配。法定繼承的順序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二、公積金繼承手續如何辦理?1、被繼承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人事或組織部門開具的《繼承權公證親屬關系證明表》,經辦人簽字、留單位電話,蓋章(表格式樣由公證處提供)。2、被繼承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清單,經辦行蓋章。3、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到公安部門辦理的死亡調查表式樣由公證處提供,下同),法定繼承人(父母及其配偶、子女)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如有下落不明的,應提交法院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的司法文書。4、涉及遺贈扶養協議或遺囑繼承的,受益人提交經公證的或經有關部門認定有效的法律文書;有遺囑
執行人的,提交其身份證明,并出席公證現場。5、按法定繼承時,所有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應攜帶戶口本及身份證的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住址頁及本人頁、A4)到公證員面前表示繼承或放棄繼承的意見。如果放棄繼承而不能到場,由經辦繼承人提供棄權人經公證的有關材料(放棄繼承聲明書);如繼承而無法親自辦理,可由受托人持該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圖章、親自簽署的委托書等材料代為辦理繼承公證手續。住房公積金作為
遺產的一種,民事主體在世期間,也是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來約定死后的繼承人的。故此,在
遺產的此活動開始之后,并不能直接的要求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處理
遺產。只有確定任何遺囑之中都沒有處分公積金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才可以協商分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