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欠錢
起訴后還不還怎么辦?法院判決債務人不
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申請
執行費用由被
執行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
執行員
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
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
執行人未按
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
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
執行人承擔。二、欠錢不還強制
執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請。原告向下達判決書的法院提交強制
執行申請書,需要一并提交的資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書、申請人的身份證等,均需原件和復印件,有條件的也可提供被
執行人的財產信息,有助于
執行效果。2、審查立案。法院部門通過審核確定符合強制
執行條件的,會接受強制
執行申請,立案處理。3、通知。法院
執行組織接到法院的移交
執行書后,通知被告人并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判決義務。被告人在
執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義務的,或者在接到
執行通知后,對財產進行轉移等逃避
執行的,
執行員可以立即進行強制
執行。4、
執行。強制
執行主要有以下措施:(1)強行凍結或劃撥被告人的存款。(2)強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資等收入款項。(3)強行對被告人所有的財產進行變賣、或者查封、扣押。(4)可對被告人強行查詢、搜查,確認是否有隱匿財產。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已經生效的判決書,人民法院肯定不會主動采取強制
執行措施的,需要債權人自己向法院遞交申請書,這樣法院才能知道當事人不履行應盡義務,在采取強制措施之前,法院會通知被
執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