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別人欠錢不還怎么辦怎么找到他?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3、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二、欠錢不還
起訴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
起訴2、法院受理后將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8、判決宣告關于怎么能找到債務人的這個問題,沒辦法提供什么具體的參考答案,無非也就是通過當事人的家庭地址、工作單位等這些方法找債務人的下落,但找不到債務人的下落,其實也有相應的解決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