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診誤診承擔法律責任嗎因醫院漏診給患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當患者在醫院檢查治療時,患者和醫院之間已經形成了
醫療服務
合同關系,醫院應當嚴格遵守
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檢查及治療,如果醫院在診治過程中沒有對患者進行全面檢查,導致患者嚴重疾病被漏診,因錯過最佳治療期而惡化,即使醫院漏診的行為不構成
醫療事故,患者仍可追究醫院的
違約責任,即對與漏診有關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漏診與誤診哪個責任大1、誤診比漏診責任大。2、漏診。漏診只是
醫療過錯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漏診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從
醫療事故的有關解釋來看,
醫療事故是由醫學會組織鑒定認為構成事故的
醫療損害事件,構成
醫療事故有三個條件:
醫療過錯、
醫療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醫學會組織的鑒定。3、誤診。根據《侵權責任法》五十七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
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
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