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賣構成犯罪嗎
一、一房多賣構成犯罪嗎
在司法實務當中,“一房多賣”是一種并不少見的行為,尤其是在房價快速上漲的時候,我們遇到過很多賣方
違約或者一房二賣甚至多賣的情況。這種情況下,
違約方將多收的一份錢退回,再支付
違約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處理,但是有時候,一房二賣是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坐牢的,因為這一行為是有可能涉嫌
合同詐騙罪。
一房二賣的情況比較多,但不是所有情況下的一房二賣都會追究刑事責任。能夠構成犯罪的前提是,房主在二賣房屋時,對他人的購房款產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房主只是因為房價上漲,不想再按照之前的
合同出售房屋,于是趕緊把房子賣給另一方并抓緊過戶。這種情況下,只要賣方不想要侵吞收到手里的購房款,主動將購房款退回,并支付
違約金,那么其賣房的主觀目的是為了避免因房價上漲導致的房屋賤賣的損失,并不是為了非法占有他人購房款,那么這種行為就僅僅是民事上的欺詐或者說是
違約行為。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會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買方如何避免一房多賣
1、購房者要確保業主已經簽收定金
通常情況下,在房屋中介處相中了房屋后,購房者會被要求簽訂一份定金
合同,并收取定金,以確保業主不會將房屋轉賣給他人。有的小型中介公司,為將房源迅速脫手,與多位購房者簽訂定金
合同,導致“一房二賣”的情況發生。購房者只要選擇品牌信譽好的中介公司買房,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如果購房者需要通過小型中介公司買房,就要確保業主能簽收到定金。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在正式簽約前不會見面,定金往往由中介公司轉交。購房者很難直接了解到業主是否收取定金。購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據,確認業主已簽收定金。
2、購房者要調查所購房屋產權,提存房屋產權證
業主為了能將房子售出高價,往往會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引起“一房二賣”的情況發生。從簽訂
合同,到正式交易,還有一段時日。業主往往會在這段時間,另外物色買主,然后撕毀
合同,將房屋以較高價格轉讓給第三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可以采取以下的辦法加以防范:一是進行產權調查。交易中心通常備有房屋的原始記錄,包含了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狀況、產權共有人等。在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前,購房者可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將調查結果與業主的房屋產權對比,如發現房屋產權證上的記載與調查結果不相符,購房者需要小心了,業主有可能將房屋“一房二賣”。二是提存房屋產權證。簽訂買賣
合同后,若未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產權證仍由房屋原先的業主持有。有些購房者看到房屋產權證后,會誤認為產權仍為該業主所有,為業主將房屋“一房二賣”提供了便利。購房者可要求業主將房屋產權證提存在中介公司,待辦理過戶時,再從中介公司取出,以避免這一現象發生。
3、購房者需在交易中心登記后再向業主支付首付款,此種做法可以避免某些人將房屋“一房二賣”后,詐騙購房者的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