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責令停止侵權這個處罰措施是由我國的
商標法明確規定的,如果違反了
商標法當中的相關規定而進行了什么侵權的話,那么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是有責任和義務讓侵權人改正的,并且要處以一定的罰款。第二、罰款同時
商標法當中規定,如果對于已經注冊的
商標侵權而造成了一定后果的話,首先要判斷是否構成了犯罪,如果是構成犯罪的話,就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來判處刑罰,如果沒有構成犯罪的話,則按照
行政處罰來判處返款就可以了,這個罰款是沒有一個明確金額的。第三、沒收違法所得這條規定不是
商標法規定的,而是
商標法實施細則這一部法律當中規定的,如果侵犯了注冊
商標的專用權的話,那么工商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銷毀
商標,模具或者是其他作案工具,沒收違法所得這樣的方式來制止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