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是滿足特定需要的一種經濟活動,加工承攬
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存在除了其他
合同訂立中經常產生的問題外,還包括商業秘密、技術材料、留置條件、保密制度等問題,當事人應予特別注意。訂立加工承攬
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對方履行
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對承攬方能否完成委托項目,其設計能力、設備條件、技術力量、工藝水平,以及其曾經完成過的,都要了解清楚。當事人一方是否具備簽訂
合同的主體資格,當事人的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是否做過年審,是否被吊銷等,不真時進行審查就匆忙與其簽
合同,容易造成所簽
合同沒有法律效力或者在發生糾紛時難以追求當事人的責任。加工承攬
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勞動成果,具有特定性,當事人在訂立加工承攬
合同時應當具體準確地寫明定作物的名稱或項目,不能模糊使人產生歧義。訂立加工承攬
合同時應規定原材料的質量標準,承攬人須按
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
合同規定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解除加工承攬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