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
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額或者等價物給對方,擔保的實現。和定金一樣,都是擔保,都可以沖抵價款或者收回。定金是在
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1、性質不同。押金是一種質押擔保,定金是金錢擔保;
2、交付時間不同。押金可以在
合同訂立前、中交付,其本質上不具有預先支付的特點,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訂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當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當事人之間的擔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權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擁有所有權,接收人只是臨時占有,做質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時候所有權轉移至接收人;
5、數額不同。押金沒有規定,從當事人的約定,并且可以高于價款,而定金為20%的數額,并且不能高于標的物價款;
6、是否適用罰則的不同。押金無所謂罰則,交付人不履行義務,無權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
合同,不承擔雙倍返還的責任(同樣區別于預付款,如果交付一方
違約,預付款是要返還的;而押金就不返還了),而定金則適用定金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