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第四十二條 發明
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
專利權和外觀設計
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
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
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
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
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
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
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
專利權無效。
第四十六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
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
專利權人。宣告
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對
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
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
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四十七條 宣告無效的
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
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
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
執行的
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
執行的
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
專利實施許可
合同和
專利權轉讓
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
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
專利侵權賠償金、
專利使用費、
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專利權人應當按期繳納年費,否則就不能繼續享受
專利保護的權利。在
專利期滿前,
專利權人可以根據自身條件申請
專利權的放棄,其應當以書面聲明的方式放棄。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
專利權無效的請求的審查,應當及時進行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