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股東短期借款的借條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收到股東短期借款的借條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二、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資產的
量刑標準是什么?
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資產的
量刑標準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三、借條的寫法是怎樣的?
借 條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股東即便是要跟公司借款,那也得跟公司協商才行,不可能有股東單方面寫一張借條,公司就必須把錢借給股東,股東更沒有權利隨便挪用公司的資金以后再去補寫一張借條,公司不同意把錢借給股東的,股東寫借條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