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他人作品有
著作權嗎?
一、改編他人作品有
著作權嗎?
1、改編他人作品也有可能會享有
著作權,若是滿足
著作權的登記條件,那么改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
著作權由改編人享有,但行使
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
著作權。
2、《
著作權法》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
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
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
著作權。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二、改編行為構成侵權之后怎么辦?
《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
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
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
著作權人或者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
著作權以及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因實施了改編、注釋或者是翻譯等行為而產生的作品,只要該作品滿足了法定的
著作權的相關要件,那么在作品完成之后,不管是否到當地的相關部門提出
著作權的登記請求,改編者、注釋者或者是翻譯書籍的人,都享有
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