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被拘役有什么后果?公職人員被判刑,公職不能保留。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因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公職人員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包括緩刑)的,單位將會給予開除處分,沒有公職存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1、在行政許可工作中違反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的;2、違法設定或者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3、違法設定或者實施
行政處罰的;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行政委托的;二、員工被判拘役后單位怎么處理?員工被判刑,屬于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
合同法》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將勞動者辭退,并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
合同無效的;6、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綜上所述,公職人員被判拘役,是被法院追究刑事責任,單位的做法是將其開除,并不用支付補償金。被判刑后,當事人是不得再考取公務員的,這對今后擇業產生一定影響。拘役是比較輕的處罰,數罪并罰的,服刑期限也不超過一年。并且在拘役期間,
看守所組織勞動的,犯人參加后可以得到一定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