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是
離婚前過戶給妻子的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婚前按揭房是
離婚前過戶給妻子的
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二、哪些
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妻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3、雙方對夫妻共同房屋的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一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3)一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4、婚時夫妻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當事人仍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
起訴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5、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子是婚前按揭的,準確的來說婚后不能過戶,但可以加另一半的名字,其實,即便是加另一半的名字都要到銀行,因為銀行是抵押權人,變更
房產證上的名字得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