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
合同訂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運
合同
客運
合同是承運人與旅客關于承運人將旅客及其行李安全運送到目的地,旅客為此支付運費的
合同.根據運送工具的不同,客運
合同可分為鐵路客運
合同,公路客運
合同,水路客運
合同,航空客運
合同等.客運
合同一般采用票證形式,如車票,船票,機票等.
二、客運
合同訂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旅客運輸,屬于公共運輸,承運人通過公布價目表向社會公眾發出要約邀請。購票人支付票價的行為為要約,承運人發給客票的行為為承諾。因此,自購票人取得客票時起,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客運
合同成立。關于客運
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審查承運人主體的運輸資格和履行
合同的能力包括運輸資質、運輸工具的安全性、緊急突發處理方案等,了解這些有利于實現運輸目的,同時保障旅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注意
合同生效時間及轉讓1、車票、船票等既是客運
合同的表現形式,同時又是有價
證券。客運
合同雖然自旅客購得客票時成立,但
合同并未同時生效,而是自檢票時起生效。2、作為有價
證券,除記名的客票外,其他不記名的客票在檢票之前可以轉讓。
3、雙方無正當理由都不得影響延誤
合同履行客運
合同是諾成性
合同,雙方經過要約、承諾,形成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訂立生效后,承運人不得在無正當理由下任意解除、延誤或拒絕履行
合同,旅客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延誤
合同履行。
4、承運人不得拒絕及拒載的責任
(1)旅客運輸屬于公共運輸,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通常的運輸要求。在客運
合同的訂立中,盡管在一般情況下,旅客一方提出乘坐相應的交通工具要求的意思表示為要約,承運人同意承運為承諾,但對于旅客的要約,承運人承擔著強制承諾的法律義務,除正當理由之外,不得拒絕。
(2)如果承運人拒載,旅客可以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投訴,主管部門有權對拒載承運人給予處罰。
5、旅客不當乘運承運人應承擔的責任
(1)旅客不當乘運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承運人補交票款的全部或者不足部分。否則,承運人可以旅客未履行基本的
合同義務而終止
合同的履行,并有權在適當的地點要求旅客離開運載工具或返回適當等級乘坐。
(2)對于無票乘運或者持失效客票乘運的,在始發站發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其乘運;在到達站發現的,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要求其補交票款和加收票款。
6、客運
合同的特殊情形旅客運輸
合同自旅客購得客票時成立只是通例,法律允許當事人另行約定。
此外,按照交易習慣另行確定
合同成立時間的除外。出現旅客先乘坐后補票的常見情形時,旅客運輸
合同自旅客登上交通工具時成立,其后旅客補票的行為則是旅客向承運人履行支付票款的
合同義務。因為此時雙方的行為表明雙方已就運輸
合同達成協議,只是雙方的
合同為非書面形式。
三、客運
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1、首先是旅客的義務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運的義務客票為表示承運人有運送其持有人義務的書面憑證,是收到旅客承運費用的收據。客票并非旅客運輸
合同的書面形式,但它卻是證明旅客運輸
合同的惟一憑證,也是旅客乘運的惟一憑證。因此,無論采用哪一種運輸方式,旅客均須憑有效客票才能承運,除特別情形外, 不能無票承運。旅客無票乘運、超程乘運、越級乘運或者持失效客票乘運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2)旅客有限量攜帶行李的義務旅客在運輸中應當按照約定的限量攜帶行李。超過限量攜帶行李的,應當辦理托運手續。
(3)旅客有不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違禁物品的義務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者在 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運輸工具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旅客違反規定的,承運人可以將違禁物品卸下、銷毀或 者送交有關部門。旅客堅持攜帶或者夾帶違禁物品的,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另外,旅客隨身攜帶或在行李中夾帶違禁品的,還應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還須承擔刑事責任。
2、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告知義務承運人應當向旅客及時告知有關不能正常運輸的重要事由和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所謂有關不能正常運輸的重要事項,是指因承運人的原因或天氣等原因使運輸時間遲延,或運輸
合同所約定的車次、航班取消等影響旅客按約定時間到達目的地的事項。所謂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是指在運輸中為保障旅客的人身、財產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項。
(2)承運人有按照客票載明的時間和班次運輸旅客的義務客票是證明旅客運輸
合同有效成立的書面憑證,客票上所載明的時間、班次是經承運人和旅客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從而成為
合同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此,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承運人只有按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運輸,才屬于全面、適當地履行了
合同。對于承運人未按客票載明的時間和班次進行運輸的,旅客有權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變更運輸路線以到達目的地或者退票。
(3)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的救助義務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如果承運人對患有急病 、分娩、遇險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為即可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
(4)承運人的安全運送任務。
現在您應該都知道了吧,客運
合同的主要作用是能夠規定承運人必需要按照規定將旅客或行李順利送達某地。可以分為多種客運
合同,如鐵路客運
合同,公路客運
合同,水路客運
合同,航空客運
合同等。同時,還需要了解的是客運
合同訂立的注意事項,主要包括六種注意事項。另外客運
合同還具有兩種重要的法律效力,分別是旅客的義務和承運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