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能要精神損失費嗎
一、
離婚女方能要精神損失費嗎?
離婚滿足法定條件的女方才能索要精神損失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
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
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
離婚起訴狀怎么寫?
民事訴訟狀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職務,居住地址,電話:
被告:同上(如果是單位要寫明單位名稱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職務和姓名)
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在部分
離婚案件當中,有些女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就讓男方支付精神損失費或者所謂的青春損失費,如果是這樣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持的。因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對家庭都有付出,感情的破裂可能也不是男方一個人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