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好法定收養手續,形成了收養關系之后,也有可能會進行收養孩子
撫養權的變更。對此,相關的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而孩子
撫養權的變更按照相關法規,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法院才會準許。在下文中介紹了收養的孩子要變更
撫養權怎么辦,以及變更
撫養權的條件是什么,請您往下閱讀了解。
一、收養的孩子要變更
撫養權怎么辦?
我國《收養法》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六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
第二十七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根據這些相應的法律法規,就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符合情況的,就能予以準許。
二、變更
撫養權的條件
《關于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
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
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
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
離婚時爭奪
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
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
離婚孩子
撫養權。但是,變更
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
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
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
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
離婚孩子
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里,如何變更
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
離婚孩子
撫養權。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
撫養權。以上就是就收養的孩子要變更
撫養權怎么辦,變更
撫養權的條件是什么所作出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孩子被收養之后,由于某些特殊的情況,需要變更孩子的
撫養權。這時,需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解決實際問題,必要的時候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另外,孩子
撫養權的變更需要滿足的條件,上文已作出了相應的介紹。只要符合條件,再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就可以順利地變更孩子的
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