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鑒定有效期是多久
?一、工傷傷殘鑒定有效期是多久,過了期限怎么辦
工傷鑒定的有效期:一般要求傷情穩定后,就可以到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醫療上一般認為在治療三個月后,屬于穩定需要的最低時間,所以傷殘鑒定至少要在工傷治療三個月之后做,如果有的傷殘治療沒有結束,或達不到穩定,還需要繼續順延做傷殘鑒定的時間。
過了期限之后:先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會以超過1年時效為由不予受理,并給當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書》,再到勞動局申請仲裁,勞動局也不予受理,然后以
交通事故評殘標準進行傷殘鑒定,以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起訴,然后法院會看廠方的意見,如果廠方同意按工傷
保險待遇賠償,法院則會委托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工傷評殘標準進行鑒定,按工傷
保險待遇判決;如果廠方同意按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處理,法院則直接按提供勞者受害責任糾紛判決。
二、工傷傷殘鑒定的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申請初次鑒定的,應當在工傷職工傷情穩定或
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本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當面提出,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并留下指印和2個以上聯系電話。同時提交身份證、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
醫療有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審查受理。工作人員在收到申請人申報勞動能力鑒定的資料后,首先進行初審,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申請人的情況是否符合申請鑒定的條件。
申請人提交資料不完整的,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資料;申請人提交資料完整的,且在申請時效內的,工作人員確認申請人傷情相對穩定(
醫療終結期滿)、受傷部位存在勞動功能障礙或生活自理障礙的,即開具介紹信和發出《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
3、組織鑒定。本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提交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評殘日期和評殘地點后,電話通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員和申請人按時參加評殘,依照規定的程序和評殘標準,對申請人作出書面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結論送達。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會及時電話通知申請的單位和個人,并開出勞動能力鑒定費繳費通知單給申請人到附近銀行繳費,申請人持銀行蓋章生效的繳費憑證交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方可領取鑒定結論。
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
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