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只寫了老婆但財產都在老公那怎么辦?借條只寫了老婆但財產都在老公是可以要求老公也承擔還款責任的。因為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的償還。夫妻共同債務:(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二、夫妻債務的承擔原則是什么?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這一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原則是:1)、共同償還的原則2)、協議償還的原則3)、判決償還的原則3、共同債務清償后的求償。夫妻共同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一旦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各自承擔的份額確定以后,夫妻一方對外履行了全部債務,有權就超過其應承擔的部分,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債務已清償為由拒絕一方的請求。現在的社會在借條上面寫清楚還款人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還款人就是債務人,日后到法院進行
起訴的時候,也可以找準人員。當然了,如果是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下的債務,夫妻雙方都是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