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欠條借條哪個效力大?借條要大于欠條效力的;借條的法律證明力大于欠條,如發生訴訟,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說明借款發生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的法律證明力小于借條,當事人持欠條向法院
起訴的,除了需向法院說明欠條形成的事實之外,如果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辯,則持欠條人還需繼續向法院進一步舉證說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借條標注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未向法院
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條后3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再起算。欠條的訴訟時效也是3年,已標注清償欠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標注的清償日期之日起算,沒有標注清償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一般而言,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從還款期滿之日起(對于欠條從出具或從欠條上載明的還款期滿日起),三年內及時主張權利,最好向法院。計算這樣可以獲得司法保護。超過三年的,債務人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進行抗辯,如果債權人沒有證據證明在兩年內向債務人主張了權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保護。但并非借條本身無效。二、欠條或借條包括的內容有哪些?一張完整的欠條或借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4、
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和欠條都是屬于債權最重要的賃證,但對于這兩種是會針對于不同的情形來進行書寫的,對于借條一般針對于借款的關系,而對于欠條是針對于一方欠他人的錢或者是物,其包含的情形要多一些,這兩種所存在的法律效力基本上是相同的,但對于兩者比較的話,那么借條要比欠條的證明力度更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