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到期重新寫借條是否合法?如果借貸雙方協商一致,重新寫借條是可以的,這對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比較有利。這樣重新換了借條之后,原來的訴訟時效就會中斷,訴訟時效就應該從重新寫借條的日期算起。債務人也可以有一個新的資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條時注意一下內容:第一,雙方當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況;第二,債務產生的原因,時間;第三,寫明該借條是后來補充的借條。借條到期續簽范本甲方???????? (身份證號:???????? )于???????? 年???????? 月???????? 日借乙方???????? (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元)。原約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還清,現因某某原因無法按期還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延長還款日期到某年某月某日。借款利息為:???????? 。借款人:?????????日期:???????? 二、欠條和借條的區別是什么?欠條和借條都是
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而收條則不僅僅證明
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還能夠作為
股權關系或
合同履行的證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東出資時出具的憑證;后者如賣方收到貨款時出具的憑證。在這兩種情形中,持有收條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對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的。持有收條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條的一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就必須證明,其所持有的收條表征的是債權關系,而并非
股權關系或
合同履行的證明。而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出示一張收條通常是不夠的。收條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證據時,便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敗訴的風險。欠條和借條雖然都是
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但它們之間也是存在差別的。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系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債權債務關系可以通過借條或欠條予以載明,當然了,不管是借條還是欠條,如果到期之后,仍然存在著沒有結清的債務關系,是可以重新地打下欠條或借條的,只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