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多少年?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立案標準規定是什么?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進入人體的
醫療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過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二)進入人體的
醫療器械的有效性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導致治療、替代、調節、補償功能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可能造成貽誤診治或者人體嚴重損傷的;(三)用于診斷、監護、治療的有源
醫療器械的安全指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可能對人體構成傷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四)用于診斷、監護、治療的有源
醫療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標不合格,可能造成貽誤診治或者人體嚴重損傷的;(五)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適用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或者人體嚴重損傷的;(六)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醫療機構或者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并有償使用的,視為本條規定的“銷售”。現實生活當中,
醫療器械對于人們的治療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有一些
醫療器械不符合安全標準,那么就會導致人體健康受到嚴重的危害。所以此時銷售沒有經過檢驗,不符合標準的
醫療器械,需要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