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
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嗎?
一、簽訂
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嗎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但并不是說
合同的主體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例如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簽訂
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定義】本法所稱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
合同訂立形式有哪些
當事人訂立
合同,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在對于固定證據、警告當事人鄭重其事、區分磋商與締約兩個階段均有重要意義。
口頭形式的
合同雖方便易行,但缺點是發生爭議時難以舉證確認責任,不夠安全。
書面形式是指以
合同書、信件等各種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
合同形式。
根據民法典規定,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也屬于書面形式的一種。另外,根據民法典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
合同,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