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能不能適用緩刑尋釁滋事罪是可以適用緩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緩刑的適用標準就有有機會爭取緩刑。當然如果尋釁滋事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進行尋釁滋事犯罪的話,肯定是不能爭取到緩刑的。適用緩刑的條件要求:1、對象條件:緩刑只適用于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謂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對被判處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不能適用緩刑。(3)如果一人犯數罪,實行數罪并罰后,決定
執行的刑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適用緩刑。(4)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2、實質條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3、限制條件: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換言之,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二、尋釁滋事罪不能適用緩刑的情況有哪些犯尋釁滋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一)曾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被治安處罰的;(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三種以上情形的;(三)公共財產損失達5萬元以上未賠償且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四)致二人以上輕傷的。尋釁滋事罪對暴力有特別要求, 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才構成該罪,即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