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
行政處罰要多長時間?國土局
行政處罰的時間,一般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內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的,經本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案情特別復雜的除外。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的鑒定、聽證、委托其他部門的認定、公告、郵遞在途等時間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涉嫌犯罪移送的,等待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作出決定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制作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將
行政處罰等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wǎng)公開,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二、
行政處罰中的其它程序時限1、處罰告知。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作出
行政處罰前,當事人進行陳述和申辯,應當在收到《
行政處罰告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口頭形式提出的,案件承辦人員應當制作筆錄。2、聽證告知。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作出
行政處罰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收到《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對符合聽證條件的,聽證機構應當制作《聽證通知書》,并在聽證的7個工作日前通知當事人和擬聽證事項的經辦機構。3、處罰決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內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的,經本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案情特別復雜的除外。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的鑒定、聽證、委托其他部門的認定、公告、郵遞在途等時間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涉嫌犯罪移送的,等待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作出決定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制作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將
行政處罰等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wǎng)公開,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4、立案時限。執(zhí)法監(jiān)察機構核查后,認為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啟動立案呈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立案。國土局對于公民或者其它單位存在行政違法的行為,是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來提出
行政處罰的,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辦理,也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時限進行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