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協議
離婚的提交,
離婚證及復印件,
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
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
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
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辦理
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1、
離婚判決書或
離婚協議書或
離婚證;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5、委托書。《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
合同、互換
合同、贈與
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