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辦理
房產證訴訟時效是多久?1、延期辦理
房產證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
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
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
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延期辦證
違約金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
合同約定的辦證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起算,亦即自開發商的
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算。二、遲遲拿不到
房產證怎么辦解決逾期辦證問題,通常有四種途徑:和出賣人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仲裁和訴訟。(一)和出賣人的協商可以在購房時進行,對逾期辦證的問題簽訂一個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這類特別約定將來可以優先適用,也可以在出賣人出現逾期辦證行為后進行協商,爭取達成共識,但是要注意盡量采用書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關證據,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將有利于其他途徑的展開。(二)購房人選擇仲裁途徑的,應該以雙方存在仲裁協議為前提,同時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機構和法院系統沒有隸屬關系,相關司法解釋對仲裁機構并不具有約束力,仲裁庭只是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裁決。房屋買賣
合同在簽署之后,售賣房屋的一方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內交房,也需要配合房屋的購買者辦理
房產證。如果是由于出賣方的責任,才導致
房產證無法辦理的,購買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違約責任,如果拒不承擔,那么購買者可以在時效內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