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是:(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
執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
取保候審的,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
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
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八十三條?人民檢察院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
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