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
離婚是否影響及父女之間的撫養關系?不影響父女之間的撫養關系,父母與親生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這是因為,婚姻關系是男女兩性基于自愿而依法締結,既可依法而成立,又可依法而解除。親生父母子女關系則基于血緣關系而成立,這種血緣關系客觀存在,除非一方或雙方死亡,不可人為地消滅。所以,
離婚只能解除父母間的婚姻關系,不會也不可能消除父母子女的身份和血緣關系。
離婚后,子女無論隨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婚姻法關于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的規定仍然適用,不因父母
離婚而受到影響。此外,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據此,夫妻
離婚后與其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關系與
離婚后婚生父母子女間的關系相同。二、
離婚后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關系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關系因繼父母與生父母結婚而形成,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
離婚時,對曾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應由生父母撫養,即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已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消除;如果繼父與生母或繼母與生父
離婚時,繼父或繼母同意繼續撫養繼子女,并取得生父母同意的,則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變。對于受繼父母長期撫養教育成年的繼子女,其與繼父或繼母由于已經形成了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因此,不能因繼父母的
離婚而自然解除。在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一方或雙方提出解除的情況下,雖然依法可以解除其人身關系,但繼子女對撫養其成年的繼父母在失去勞動能力、生活困難時,仍應該繼續承擔繼父母的晚年生活費用。需要明確的是,對于父母
離婚時子女
撫養權的認定,應當由雙方協商進行認定,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是可以簽訂協議進行處理的,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是可以
起訴到法院對相關撫養關系進行確定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