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法院
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一、
醫療事故法院
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二、
醫療糾紛的賠償標準
《
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
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
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雖然法律規定受害人有兩種救濟途徑可以選擇,但有時追究侵權人
違約責任要比追究其侵權責任困難的多。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規定
醫療事故賠償項目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11項,并明確了計算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有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生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2項。
在確定
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損害賠償標準時,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比較大。目前比較通行的觀點是:
醫療事故賠償糾紛應當參照《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如參照《條例》處理患者所受損失無法得到基本補償的,可以適用《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適當提高賠償數額。而對于一般
醫療損害糾紛的賠償標準,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