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勞動仲裁勝訴后,只要對方未提
起訴訟,該裁決已經生效,如果對方拒不履行裁決義務,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但是對方已經提起了
上訴,那就不可以申請強制
執行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
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執行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
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