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職工,如果有職務侵占行為,則必須要達到了數額較大標準后,才能以職務侵占罪定罪處罰。而在我國不同的省市,關于此罪的
量刑都不太一樣。今天我們主要看看廣東職務侵占罪
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廣東職務侵占罪
量刑標準
2017年最新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
量刑指導意見》1.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2.在
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職務侵占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根據上文介紹,我們知道只要職務侵占的數額達到5000元的,那么就要定罪處罰。但是在實際對犯罪分子進行
量刑的時候,則需要考慮當地的具體規定。以上就是我們提供的廣東職務侵占罪
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