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簽空白勞動
合同屬于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
合同無效這種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
合同”,事后自行填補內容的且不讓勞動者確認,不交給勞動者一份。這種情形嚴重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
合同法》在第10條、第16條、第17條中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勞動
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
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項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
合同無效這種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
合同”,事后自行填補內容的且不讓勞動者確認,不交給勞動者一份。這種情形嚴重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