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抽血后幾天通知
一般情況,當場測出后,就會告知。按規定,從抽血送檢到將鑒定結論送達犯罪嫌疑人的時限為9天。其中送檢時限最多三日,檢驗鑒定機構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鑒定文書;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意見后三日內,應當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試行)》第二十九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鑒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