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立案了被害人可以自訴嗎
不可以,對于輕傷案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但是對方逃跑下落不明的,受害人不可以自訴。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不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四種自訴案件類型,不可以自訴。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