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要滿足條件:(1)股份公司發起人: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2)對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在
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a href=gongsifa/>
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