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可以贈予,
股權內部贈與,無須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但是股東外部贈與,需要股東表決同意。股東需要按照公司章程進行表決,即原來的股東需要同意并在工商局的相關文件上簽字即可,然后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報送相關文件,并辦理
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備案。根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
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
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