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貸
合同詐騙的情形怎么辦?遇到房貸
合同詐騙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1、協商變更和解除
合同。協商變更,包括對
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協商解除,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在
合同關系有效期限尚未屆滿前提前終止
合同。協商變更和協商解除這種補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詐方往往予以拒絕,在這種情況下,被欺詐方應當采取其他措施。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適用于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
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雙方簽訂的
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
合同的場合。在這種場合,被欺詐方應暫不履行
合同規定的內容,如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財產無法返還。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適用于被欺騙詐方已經開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畢,發現
合同可能為欺詐性
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在這種場合,被欺詐方應當暫時停止履行。4、請求
合同管理機關確認
合同無效。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這中發現
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
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在
合同中訂有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請
合同管理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仲裁委員會對
合同進行審查,確認該欺詐性
合同為無效
合同。5、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合同無效。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發現
合同屬于欺詐性的
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沒有訂立書面仲裁協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訴,要求確認該欺詐性的
合同無效。在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合同無效的過程中,應當注意:發現對方有欺詐嫌疑的,要及時
起訴;在
起訴前做好充分準備,包括收集證據、寫好
起訴狀等;在發現欺詐方可能處分或轉移已經履行的財產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6、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合同欺詐的案件有許多都是觸犯刑律的,欺詐方應負刑事責任。在發現欺詐方隱匿財產不能履行或欺詐方潛逃之后,被欺詐方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報案,并積極提供各種線索,收集有關
合同欺詐的證據,協助司法機關快速偵破
合同欺詐案件,以挽回因
合同欺騙詐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二、購房糾紛怎么辦?1、逾期交付房屋糾紛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開發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機關強制變更規劃.采用新型配套設施等開發商不能控制的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構成不可抗力,賣方就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2、權屬證書缺失引發的糾紛買房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
房產證的原因比較復雜,如開發商土地使用手續不合法,開發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開發商違章建房等。在此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
合同,并向出賣人主張
違約責任等。3、一房二賣糾紛。由于兩份
合同涉及的標的為同一房屋,而開發商已將房屋交付給其中一份
合同的相對人,該
違約行為致使另一份
合同的相對人與開發商之間的
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買房人有權解除
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請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由于在現實生活之中,存在很多的詐騙現象,故此對于想要購房的公民來說,購房之前,先確定對方是否能拿出土地使用權證、
房產證等的證明對方具有銷售房屋資格的證件,若售房者是開發商,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預售許可證,若是不能提供的,公民可以選擇不簽署購房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