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繪費1.36元/平方;2、評估費0.5%;3、契稅評估額初次1.5%,非首次3%;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兒子承擔,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減免;5、交易費6/平方;6、工本費80元;7、營業稅5.6%兒子繳納,滿五年可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
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
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