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一般來說手術對周圍的組織損傷是比較難完全避免的。如果傷的是與手術部位無關的地方經法醫鑒定確認后可以說是
醫療事故,如果是靠近手術部位那叫做難免式損傷,就是手術中比較難避免的情況,所以手術前都要簽同意書,就是盡量避免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
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
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三)限于當時的
醫療水平難以診療。前款第一項情形中,
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